(一)若想保障彩礼归属,在给付彩礼时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彩礼是赠与女方个人,避免后续纠纷。
(二)若出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给付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生活困难的证明等,以便在离婚时请求返还彩礼。
(三)若彩礼婚后被一方家庭占有,要留存好能证明是婚前彩礼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