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房贷为共同债务,双方对房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银行可要求任一方还全部贷款,还款方可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夫妻可提前明确各自承担比例,避免后续纠纷。
(二)若房产判归一方所有,通常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另一方不再担责,但此约定不能对抗银行。双方需及时与银行沟通,看能否变更还款人。
(三)若能证明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如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及还贷、另一方不知情等,由负债方自行承担还款责任。要注意保留好相关付款凭证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