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准备好稳定工作及收入证明,表明能在经济上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
(二)凸显生活环境优势,像有舒适的居住环境、周边具备优质的教育资源等情况可着重展示。
(三)强调陪伴时间,若平时与孩子相处时间长、感情深,能体现可给予孩子充足关爱。
(四)孩子年满八周岁时,引导其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意愿。
(五)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例如对方有不良嗜好、暴力倾向、工作不稳定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