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先确定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这是处理偿债问题的关键。
(二)处理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由负债方个人承担,当对方无能力偿还时,债权人只能等对方有财产后再要求偿还。
(三)协商分担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担方式,但此协商对债权人没有效力。
(四)债权人主张债权:若一方无能力偿还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要求有偿还能力的另一方先还清全部债务。
(五)另一方追偿:承担了全部债务的一方,可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原配偶索要其应承担的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