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可主动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获得自首情节,以在量刑上得到从宽处理。
(二)积极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争取立功表现,利于量刑从宽。
(三)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行为,展现悔罪态度。
(四)尽力与被害人沟通,赔偿其损失,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