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抚养权问题,若子女不满两周岁,可尽量收集利于母亲抚养的证据,如经济状况、陪伴时间等,一般可争取由母亲直接抚养。若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先自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要积极向法院呈现自身利于子女成长的条件,如稳定的住所、良好的教育资源等。当子女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子女的想法,不能强迫子女表达意愿。
(二)在抚养费方面,有固定收入计算好月总收入,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若需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则收集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等证据,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