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后司机逃逸,若无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可减轻逃逸方责任。
(二)公安机关会依据现场勘验等情况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是处理事故的证据,会载明事故相关信息并送达当事人。
(三)若因逃逸致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事实,逃逸方担全部责任。
(四)当事人对责任判定不服,可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书面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