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团伙抢劫2万多案件中的嫌疑人,如果是主犯,鉴于其在犯罪中作用较大,应做好面临较重刑罚的心理准备,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罪行争取从轻处理。
(二)若是从犯,可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在犯罪中的具体行为,争取认定从犯身份,以获得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三)所有嫌疑人都可查看自身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若有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抢劫银行等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