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认定涉嫌挪用公款罪,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态度良好可能在量刑时获得一定考虑。
(二)收集并保留好退还公款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收据等,以证明自己积极退还了挪用的款项,争取从轻处罚。
(三)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辩护,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量刑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