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比例:有固定收入的,通常按其月总收入20%-30%给一个孩子付抚养费;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按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特殊情况处理:存在特殊情况时,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给付方式:抚养费应定期给,有条件可一次性给。
(四)考虑因素:确定抚养费数额要考虑孩子实际生活需要和当地生活水平。
(五)争议解决:双方就抚养费数额协商不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