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父母离婚,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先与另一方就抚养费的数额和期限进行协商,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二)若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另一方应负担的抚养费部分和期限等。
(三)对于成年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子女,存在索要抚养费必要的,可先尝试与父母协商,协商无果通过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