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自愿变更离婚协议,可重新签订新协议,在新协议里明确对原协议内容的修改,双方签字后协议生效。若涉及财产分割等内容,要及时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一方想变更而另一方不同意,只能向法院起诉。若能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会支持变更或撤销该协议;若无法证明,法院一般驳回诉讼请求,原离婚协议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虽未直接针对协议变更,但体现了对财产分割有欺诈等行为的处理原则,可类推适用于协议变更中欺诈胁迫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