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划分:依据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比例,一方全责就由该方承担对方检查费用,双方都有责任则按比例分担。
(二)积极协商费用:与对方就费用支付问题进行沟通协商。
(三)保留票据:若协商不成,受害者先自行垫付费用,同时保留好相关票据。
(四)法律途径维权:治疗结束后,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责任方按比例赔偿包括检查费在内的合理费用。
(五)保险赔付:若事故涉及保险,可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