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妥善保存相关财产证据,如房产、车辆证件以及银行账户信息、投资交易记录等,以便清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二)对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及时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
(三)若自身属于无过错方、女方或抚养子女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可向法院提出相应照顾请求,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四)离婚后发现对方之前有侵害共同财产行为,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