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盗窃57万的犯罪嫌疑人
如果想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可以考虑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后立功。也可以在到案后,如实坦白盗窃犯罪事实。
若有退赃能力,应积极退还全部或部分盗窃所得,争取被害人的谅解并获得谅解书。
(二)对于被害人
应尽可能保留好被盗财物的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等,以准确确定被盗财物价值。同时可与犯罪嫌疑人沟通退赃事宜,若犯罪嫌疑人作出退赔,可考虑出具谅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