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债务人无能力偿还个人债务存在暂时无力偿还和永久无力偿还两种情形。对于暂时无力偿还的情况,债务人可与债权人进行协商,达成并执行分期还款协议,只要经债权人同意,便可按约定履行债务。
(2)若债务人永久无力偿还债务,此时应积极配合债权人,可借助法院来确定债务清理方案。法院可能会对债务人的现有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以用于偿债。
(3)当债务人的财产无法全部清偿债务且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在债务人后续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债权人有权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提醒:
债务人应及时与债权人沟通债务情况,避免被认定恶意拖欠;债权人在债务人暂无财产执行时,要留意其财产动态以便及时申请恢复执行,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