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公司是国有性质,相关人员挪用公款29万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配合调查,争取让挪用者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挽回公司损失。
(二)若公司是非国有性质,挪用资金29万也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同样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