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按照约定执行。若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
(二)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在司法实践中,赔偿数额由法院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来衡量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