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在离婚后拒绝按离婚协议或判决出售作为共同财产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履行卖房义务。
(二)若起诉胜诉后对方仍不配合卖房,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法院在执行阶段会审查房屋情况,若产权清晰且无阻碍执行的权利争议等情况,符合条件就会对房屋进行拍卖。
(四)若房屋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居住房屋,法院一般不会拍卖;但如果房屋面积远超生活必需标准,法院可执行大房换小房,保障其基本居住后拍卖剩余价值用于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