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洗钱行为,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此类情况时,应及时停止并向司法机关主动交代,争取自首情节。
(二)对于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若有立功表现,如揭发其他犯罪行为等,可在量刑时获得从轻处理。
(三)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为其争取更有利的量刑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