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签事故认定责任书不影响其效力,事故认定书是基于现场勘查等情况制作的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二)签字只是表示收到认定书,不是对责任认定的认可,也不是生效要件,拒绝签字交警会注明情况。
(三)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法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要写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