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参与洗钱金额不大,应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交代,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二)收集能够证明自己在洗钱活动中情节较轻的证据,如洗钱次数少、未造成严重损失、是初犯等。
(三)若在共同犯罪中,要积极证明自己是从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以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