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做法:若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再次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做法: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想离婚的一方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向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其他注意事项:表明离婚意向后,要妥善处理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尽可能保存好相关财产凭证、债权债务资料、子女生活等方面的证据,以此在离婚程序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