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误工费
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证明为准,收入状况分两种情况计算: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二)确定交通费
按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费用计算,需以正式票据为凭,且票据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三)解决赔偿问题
双方能协商,就误工费、交通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协商不成,受害人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