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审判决撤销途径:在上诉期内,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上一级法院经审理,若发现原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或审理程序违法等情况,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二)生效判决撤销途径:当事人若发现生效判决存在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审判人员贪污受贿等情形,可向法院申请再审。另外,检察院可通过抗诉启动再审程序来撤销错误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