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礼归属及数额计算:若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况,离婚时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彩礼数额一般按实际给付数额确定,金银首饰等按购买价格计算。
(二)陪嫁归属及数额计算:陪嫁在结婚登记前,通常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按购买价或当时价值计算;结婚登记后赠与,未明确只归一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
(三)数额确定方式:实践中需结合双方支付凭证、购物发票等证据确定数额。
(四)争议解决途径:若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