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于取保候审期限问题,当事人可向办案机关提出该情况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说明超期未处理原因。
(二)若案件移交检察院,当事人可关注处理结果。若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做好应诉准备;若作出不起诉决定,要确认是否有后续事项。
(三)若被退回补充侦查,可了解补充侦查情况,若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被不起诉,及时要求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并根据自身受损害情况主张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