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个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0万这种情况,首先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和相关情况,这在量刑时可能被视为认罪态度良好从而从轻处罚。
(二)积极退赃退赔,将非法吸收得来的款项尽可能退还给出资人,减少他们的损失,这也有助于在量刑时争取从轻处理。
(三)可以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如果查证属实,属于立功表现,同样能够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