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误工赔偿天数一般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该证明需包含能确定误工时长的内容,如休息时间等。
(二)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没评上等级不存在因伤致残持续误工情形的,以医疗机构证明为准。
(三)当双方对误工时间存在争议时,可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司法鉴定机构会结合伤者具体伤情、恢复情况等作出专业判断,作为误工时间的认定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