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若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父亲也可争取。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协议不成,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要证明自身能给孩子更好的成长条件,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
(三)一方存在无抚养能力、无健康生活环境等不利情形,较难获得抚养权,所以要避免自身出现这些情况。
(四)子女已满八周岁,尊重其真实意愿。平时要注重与孩子的情感交流。
(五)双方可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协商出对孩子成长有利的抚养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