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作为机动车方,要积极收集受害人的误工相关证据,如医疗机构的误工时间证明、收入证明等,以便准确计算赔偿数额。
(二)若为受害人,应及时让医疗机构出具误工时间证明;有固定收入的,提供单位的收入减少证明;无固定收入的,尽量收集近三年收入的证据,若无法举证则可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三)双方若对误工费数额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依据证据和规定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