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通常有效,法院在一审中会对当事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抗辩进行审查,若被告确实主张了抗辩,法院会审理时效问题。
(二)不过口头抗辩存在举证难题,一旦对方否认,提出方难以证明曾主张过,法院可能不予认可。
(三)为保障自身权益,当事人应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同时保留好送达证明等相关材料,以此证明曾提出过主张。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虽然该条未明确提出方式,但强调了主张时效抗辩需有相应依据,书面方式及送达证明更易留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