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进行诉讼原则上应提供欠条原件,若仅提供复印件且无其他证据佐证,证明力弱,法院一般不采信,但有其他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时也可证明借贷事实,诉讼中尽量提供原件,无法提供则收集其他证据补充。
法律解析:
依据证据规则,书证需提交原件,提交原件困难时可提交复制品等。欠条原件能直接有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证明力通常较高。仅提供欠条复印件,对方不承认且无其他证据佐证,复印件证明力弱,法院一般不采信。不过在特殊情况下,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其他相关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也能证明借贷事实,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认定。所以诉讼中要尽量提供欠条原件,无法提供时,要积极收集其他证据补充证明。如果在诉讼证据方面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