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款,债权人应先明确其构成,区分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这类具有人身属性的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
(二)不能要求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偿债,因为这是保障受害人及其家属生活的补偿。
(三)可以要求用财产损失赔偿部分,如车辆维修费用赔偿、物品损坏赔偿等来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赔偿属于可用于偿债的财产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