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打小孩抚养权争夺官司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开庭,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形下,如被告下落不明等,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抚养权官司的管辖法院有明确规则。通常,被告住所地即其户籍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若被告经常居住在与住所地不同的地方且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住院就医地除外),则由该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是为了便于法院调查取证和当事人参与诉讼。而在被告下落不明、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等特殊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样能保障原告的诉讼权利。如果在抚养权官司中对管辖法院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顺利推进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