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股权,另一方通常不能分割股权本身,但婚后股权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进行分割。
(二)若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先协商分割,按协商约定处理。
(三)协商不成且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时,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另一方成为公司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购买出资额,夫妻分割转让所得财产;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另一方成为公司股东。
(四)涉及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可直接分割股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不同情形分别处理,如上述协商及股东同意等情况;涉及以一方名义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直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