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网络开设赌场罪不以盈利为入罪和量刑的唯一标准,无盈利但有开设赌场行为也可能构成本罪,无盈利在量刑时可从轻考虑。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网络开设赌场罪的认定并非仅看是否盈利,只要存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开设赌场的行为,即便没有盈利,也可能构成此罪。一般情况下,构成该罪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无盈利情况在量刑时,法院会将其作为从轻情节考量,同时还会综合开设赌场的规模、持续时间、参赌人数等因素判定刑罚。如果您在这方面存在疑惑或者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