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自身能提供稳定生活环境,准备好房产证明、存款证明或其他经济支持证明,以此表明有固定住所和足够生活费用来源。
(二)展现对孩子成长的积极影响,强调自己有充足时间陪伴,熟悉孩子生活和学习情况,能给予情感关怀与教育引导。
(三)若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像不良嗜好、暴力倾向、工作忙无法照顾孩子等,收集相关证据。
(四)孩子年满八周岁,营造良好相处模式,让孩子愿意跟随自己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