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周岁以下孩子抚养权争取,若母方有法定不宜抚养情形,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等,父方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争取,要从多方面着手。一是提供稳定收入、充足财产证明等经济状况材料;二是证明居住环境适宜孩子成长,例如是学区房等;三是强调自身良好的教育背景与品德修养;四是准备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五是指出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像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
(三)八周岁以上孩子抚养权争取,引导孩子表达真实意愿,但不可强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