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
(二)若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女方虽不能主张损害赔偿,但在财产分割时,可向法院说明自身产后身体虚弱、需要照顾子女等情况,请求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使自己适当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