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损失赔偿方面,要积极收集因名誉受损导致的经营损失、恢复名誉费用等相关证据,如财务报表、发票等,以此证明损失与名誉损害的直接因果关系。
(二)精神损害赔偿方面,需关注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情节、后果严重程度、获利情况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在协商或诉讼时向相关部门详细说明。
(三)无论哪种赔偿,都要及时固定证据,可采取拍照、录像、公证等方式,然后先尝试与侵权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