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两人达成离婚一致,房子归属可协商确定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则按具体情况判断,婚前一方购买登记在其名下属个人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一般属共同财产,法院分割时会考虑过错、贡献等因素。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对于财产分割可自行协商。若就房子归属协商一致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该约定受法律保护。若无法协商,对于房产归属有明确判定规则。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因其购买行为发生在结婚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自然归购买方。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不过,当一方存在过错或者双方对家庭贡献差异较大时,法院会从公平原则出发,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或贡献较大的一方。如果大家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