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赔偿协议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订,因其具有合同性质,当前夫不履行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按协议履行赔偿义务。待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若前夫依然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若协议是在法院调解离婚时达成,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前夫不履行时,无需另行起诉,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其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措施,促使其履行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赔偿协议属于合同范畴,受此条款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