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借款买房婚后还,离婚时法院判决分情况,登记在借款方名下,房子归借款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借款方补偿另一方;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按购房资金来源、双方贡献等分割,有合法有效协议则按协议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关系有明确界定。当房产登记在借款方名下时,婚前购房行为可视为借款方的个人行为,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体现了双方的共同投入,所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借款方需对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依共同还贷金额、房屋增值情况确定。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从物权角度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分割时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以实现公平合理。若双方就房产分割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法院会按协议处理。如果在离婚房产分割上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