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持刀伤人致人轻伤面临法律问题,犯罪人应主动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争取坦白情节,这有助于从轻处罚。
(二)积极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诚恳道歉,努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在量刑时是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重要考量因素。
(三)若知晓其他犯罪线索,可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争取立功表现,从而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