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取保候审,从犯可证明自己在犯罪中作用极小,例如提供相关证人证言、工作记录等证明自己只是执行简单任务,未参与核心诈骗环节。
(二)有自首立功表现,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尚未掌握的犯罪线索或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
(三)积极退赔退赃,将自己违法所得部分主动退还,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
(四)若符合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形,可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