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处于超过法定取保候审期限仍未解除的情况,应及时要求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二)不同阶段有不同处理方式,侦查后发现不应追责就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作不起诉决定;审判阶段法院依审理结果判有罪或无罪。
(三)当事人可主动联系执行机关了解进展并要求依法解除取保候审。
(四)若已交保证金,解除取保候审后凭相关通知或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回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