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1.明确申请人身份,如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等。
2.阐述申请理由,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说明其犯罪情节较轻;若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列举其平时表现良好、无再犯可能等情况;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符合相应情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说明保证方式,可选择提供保证金或保证人。若选择保证金,要表明会按规定缴纳;若选择保证人,需说明保证人具备的条件。
(二)提交申请书
将写好的申请书提交给办案机关,等待其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