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双方都不愿离婚通常不用起诉,若已启动起诉程序,立案前可撤诉状,立案后审理中可向法院表明不想离婚意愿,法院调解时也可表达感情未破裂不想离婚,法院认为感情未确已破裂一般不判离。
法律解析:
起诉离婚往往是一方有离婚意愿,另一方不同意时的手段。当双方都没有离婚想法,通常就没必要走起诉流程。要是因为误解等启动了起诉,在法院立案前,直接撤回诉状就能终止程序;若已经立案,在案件审理期间,双方告知法院不想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这时双方在调解环节明确表示感情未破裂、不想解除婚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认为双方感情未到这一程度,便不会判决离婚。如果大家在婚姻法律方面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