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团伙盗窃中的从犯,可向司法机关提供其在犯罪中作用较小、参与程度低等证据,争取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若犯罪嫌疑人是累犯,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前后罪性质、刑罚轻重、间隔时间及后罪情节等,在正常量刑基础上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可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争取从宽处理。
(三)对于团伙盗窃量刑,可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若盗窃数额较大,争取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量刑区间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